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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玮康 律师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执业期间曾为国内外多家知名上市公司、集团、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客户行业主要涉及金融、贸易、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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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退房?
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向开发商退房: 一、买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买方有权退房。买方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买方则有权退房,开发商应将购房款退还买方。 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买方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 开发商故意告知买方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买方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依据合同法的一般理论,开发商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2)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房。 (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买方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徐玮康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联系电话:13917380588(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