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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玮康 律师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执业期间曾为国内外多家知名上市公司、集团、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客户行业主要涉及金融、贸易、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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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拖欠货款可否在国内起诉?
由于外国公司所在国一般不承认中国法院判决,很难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很多人认为国内法院毫无意义,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做国际贸易的公司很难不和中国发生往来,因此相当一部分债务人最终将迫于中国的司法压力而主动履行判决。 如果到国外直接起诉,在金额并非很大的情况下,诉讼成本极高,并不划算。而在国内进行诉讼却是更为有利的选择。 如何确定国内法院对涉外纠纷的管辖权问题?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标准之一是合同履行地,现在出口贸易交易大部分都是港口交货或者工厂交货,因此国内法院拥有相应管辖权。在出口港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跨国诉讼的另一好处便是可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若外国公司与中国经济往来密切的,有很大机会可执行到其财产。若被告法定代表人一旦进入中国,还可申请法院限制其离境,迫使被告主动履行判决。 上海商业合同纠纷律师: 徐玮康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联系电话:13917380588(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